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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中对劳动报酬约定不清怎么办?

2014-10-23 18:10:58| 【阅读:321】

 

《劳动合同法》第 18 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

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

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

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因劳动合同的关键条款约定不明引发了争议,《劳动合同法》还提

出了指引性的解决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劳动争议的仲裁、诉讼解决压力,无论对于

劳动者权益的保障,还是缓解司法部门因讼累造成的工作压力方面,都是大有裨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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