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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的相关协议,必须给予补偿吗?

2014-10-23 18:10:30| 【阅读:321】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

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23 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

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

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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