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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将受何处罚?

2014-10-24 15:10:39| 【阅读:321】


《劳动合同法》第 92 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人 1000 元以上 5000 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
款,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
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实践中,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者间的关系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本条
核心在于“连带责任”,解决了司法实践中一直难以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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