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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从何时起算?

2014-10-24 15:10:33| 【阅读:32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 14 条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
有本法第 39 条和第 40 条第 1 项、第 2 项规定的情形,再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里所提到的“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十分重要,因为在劳动合同法施行
之前,劳资双方可能已经数次连续订立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鉴于此,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新法施行后再次
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起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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