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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所在单位的用工争议是否受理?

2014-10-28 15:10:09| 【阅读:321】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退休待遇或者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双方形成雇佣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双方因雇佣关系而产生的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法定退休年龄前发生的劳动争议如未超过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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