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入口
关于举办“厦工杯”全国首届工程机械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3-08-27 14:40:54 | 来源: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阅读:321】


 工程机械制造、修理企业及行业协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加快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适应工程机械制造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人才,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于2010年底举办“厦工杯”全国首届工程机械修理工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类型

本届竞赛活动属于国家级二类竞赛。

二、竞赛组织

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协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工程机械行业分中心、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办。

由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赛企业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此次竞赛活动;技术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相关技术工作;竞赛办公室负责竞赛的日常组织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预赛组委会由各参赛企业组成。主要职责:在竞赛办公室指导下,负责预赛阶段的具体赛事。包括制定预赛方案(竞赛与技能鉴定结合)、编制竞赛试题试卷、组织赛前培训、预赛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以及决赛的报名等工作。

三、竞赛原则与标准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赛依据《工程机械修理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及以上 “技能要求、相关知识”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进行命题与考核。

决赛命题由组委会技术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命题组统一命题。以实际操作和理论考试的形式分别进行。

四、参赛范围

本届竞赛选择工程机械行业内生产规模较大、参与面较广、从业人员较多的装载机、挖掘机、汽车起重机修理工为竞赛工种,凡具有竞赛工种的相关制造和修理企业,在工程机械修理岗位上从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赛,每个单位每个工(机)种报名不超过5人。

五、竞赛方式

本届竞赛采取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各企业(集团)为竞赛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中级工或者高级工水平的竞赛。预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预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决赛:本届竞赛决赛设置挖掘机、装载机、汽车起重机三个竞赛组别。各竞赛组别均采用两个竞赛科目:即操作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其中操作技能考核,选手只参加外企业同类型竞赛设备的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按竞赛组分别编制试卷,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计算机考试的形式进行。决赛的所有竞赛科目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负责,在指定的统一场地进行。本届竞赛决赛按竞赛组别分别排名。各组别第一名选手加赛理论笔试,决出本届竞赛决赛第一名。

六、竞赛日程安排和决赛地点

2010年6-9月为预赛阶段。以各企业为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负责本赛区的竞赛组织工作。预赛由各赛区组委会自行组织,主要以本职业中、高级工内容为主,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试卷由预赛企业命题专家组编制,报竞赛办公室审批后使用。预赛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完成,其优胜者按照分配名额参加全国决赛。

2010年9-12月为决赛阶段。决赛由竞赛组委会组织进行。

9月中旬-11月底为决赛准备阶段,初定12月3日-6日进行全国总决赛。地点设在福建厦门。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七、竞赛奖励

(一)本届竞赛决赛设个人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二)对获得决赛各竞赛组别第一名的选手,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对决赛竞赛成绩均合格且获得名次前20%的选手,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对本届竞赛决赛各项成绩均合格的选手,颁发本职业国家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四)对获得决赛各竞赛组别第一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

(五)对决赛各组别第一名经过加赛胜出的第一名选手,推荐参加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及“机械工业技能大师”评选。

(六)对获得决赛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前10名的选手,授予“操作技术能手”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本届竞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最佳文明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八)职业资格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但新的证书等级和原等级跨度不允许超过两级。

八、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广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  钦  何 铮

电  话:010-83069041   010-83069039

传  真:010-83069036

E-mail:  jxjdzx@126.com

邮政编码:100055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机械职业网官方微信(chinajxedu)。
友荐云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