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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发动机装调工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3-09-03 18:02:39 | 来源: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阅读:3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有关发动机制造企业(集团)公司、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关地方产业工会、职业技术院校: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促进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行业内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以满足发动机制造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素质技术工人的需要,达到强国兴业之目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于2012年举办全国第二届发动机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与分工
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内燃机工业协会、中国职业教育学会教学工作委员会协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北京市工业技师学院具体承办。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规定,由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赛单位共同组成竞赛指导委员会和竞赛执行委员会。竞赛执行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指导委员会审定执行委员会提出的竞赛原则和竞赛方案,指导和监控竞赛的全过程;对竞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发布竞赛决赛结果。竞赛执行委员会在指导委员会领导下,组织制定并落实竞赛方案,竞赛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竞赛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工作。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预赛委员会由各参赛单位组成,在竞赛办公室指导下,负责预赛阶段的具体赛事(含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决赛的报名等工作。
    二、竞赛原则与标准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培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赛考核标准以《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汽车机械部件装配)部分及《内燃机装配工职业标准》相关等级规定的“技能要求,相关知识” 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
预赛以本职业高级工水平为考核标准;决赛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50%、40%、10%的比例进行考核,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命题组统一命题,进行操作技能、技术答辩和理论考试的竞赛。
    三、竞赛的形式
本届竞赛采取企业职工与院校师生同台竞技、分别表彰的方式开展。竞赛采取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由各参赛单位根据竞赛考核大纲在内部结合职业技能鉴定,开展广泛的岗位练兵和选拔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决赛分为汽油机、柴油机两大系列组,企业员工和院校教师参加操作技能、技术答辩和理论考试三个竞赛项目;院校学生参加汽油机组的操作技能和理论考试两个竞赛项目。其中操作技能决赛选手要在指定设备上进行装配、调试和排故,以考核选手操作规范性、装配质量、排除故障的能力。决赛所有竞赛科目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负责,在指定的统一场地进行。
    四、参赛机型、人员及报名
参赛机型为承办单位提供的发动机机型。所提供的发动机设备型号及操作规范等详尽信息将提前网上公示。
为充分体现竞赛的全国性、行业性,本届竞赛参赛企业范围确定为汽车、农机、工程机械等行业的发动机制造企业,从事车载发动机制造企业装配、调试(试车)岗位的技术工人。各级职业技术院校本专业实训教师和在校生。
预赛:由总公司、企业集团、院校为单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
决赛:在预赛基础上,选拔获得各组别(汽油机组、柴油机组)前5名的选手,以参赛企业或院校为单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决赛阶段的全部比赛,每组别报名人数不超过5名。
五、竞赛日程安排
(一)赛前准备阶段:2-4月完成竞赛总体方案策划、召开赛前准备会议、确定竞赛组织和技术方案。
(二)预赛阶段:5-8月完成,召开技术委员会议,选派裁判员及培训认证。各参赛单位成立预赛组委会;完成参赛选手报名工作;编制竞赛复习辅导资料;预赛试题的命题工作;组织实施预赛。预赛可采取岗位练兵、比武选拔以及职业技能鉴定等方式进行。8月底前各单位完成全部预赛工作。
(三)决赛前准备阶段:9月完成,决赛选手报名及集训、决赛操作技能、技术答辩及理论知识竞赛试题采集、专家审定决赛用题、安排执裁裁判员。
(四)决赛阶段:10月完成。10月20-25日进行决赛命题工作,10月26日进行裁判人员上岗培训,召开领队赛前会议, 10月27-29日举行竞赛开幕式并进行操作技能、技术答辩竞赛、理论知识竞赛;竞赛闭幕式暨表彰大会。决赛时间将视中共中央十八大召开时间适当调整。
竞赛决赛地点:北京市。
六、颁证与表彰
(一)对在决赛中竞赛综合成绩前3名的企业选手,经核准后,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按规定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已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晋升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二)对决赛第4-15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
(三)本届竞赛决赛各组别设个人竞赛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奖杯、奖章、荣誉证书等。
(四)对在决赛中竞赛综合成绩第一名企业选手,报请全国总工会推荐参加“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评选。
(五)本届竞赛对操作技能成绩前10名的选手,授予操作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牌及荣誉证书。
(六)本次竞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次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最佳文明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若干名。
    七、实施要求
为了保证竞赛按预期目标顺利、有序地进行,调动和发挥更多企业员工及院校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重要性的认识;通过竞赛活动使职业院校教师和学生更加深入了解本职业的特点。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要随着竞赛的进行,及时发现、表扬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竞赛组委会举办竞赛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
(二)各级竞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竞赛,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李凌云、何 铮、孙 颐、史仲光
电  话:010-83069048、010-83069039、010-83069037
传  真:010-83069036
E-mail:jxjdzx@126.com
邮政编码:100055
 
 
主题词:全国   第二届  发动机  装调工  技能竞赛  通知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2012年8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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