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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第三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2015-04-01 15:14:47 | 来源: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 【阅读:3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业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各有关汽车企业(集团)公司、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有关地方产业工会、职业技术院校:
 
  为了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促进机械工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行业内劳动者整体技能水平,以满足汽车制造业发展对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素质技术工人的需要,达到强国兴业之目的。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决定于2010~2011年度举办全国第三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与分工
 
  竞赛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和中国机冶建材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主办;中国机械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协办;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承办。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规定,由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承办单位及参赛企业共同组成竞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技术委员会和竞赛办公室。竞赛组委会负责组织领导此次竞赛活动;技术委员会全面负责竞赛的各项技术准备和支持工作;竞赛办公室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竞赛办公室设在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竞赛原则与标准
 
  本届竞赛遵循“行业动员、广泛参与、赛鉴结合、注重实效、彰显实力、隆重表彰”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竞赛依据《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三级及以上 “技能要求、相关知识”所涵盖的内容为基础组织考核。决赛由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组成命题组统一命题。以操作技能、技术答辩和理论考试的形式分别进行。
 
  本届竞赛决赛阶段选手的总成绩由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答辩和理论知识考试三项成绩构成,所占比例分别为50%、20%、30%。其中操作技能试题中高级工、技师考核要点所占比例分别为70%和30%,考核时间为40分钟;技术答辩考核要点按一般(高级工)、中等(技师)、难题(高级技师)各一题的配题原则实施考核,答辩时间为10分钟;理论知识考试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考核要点在试题中所占比例分别为30%、50%、20%,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竞赛的形式
 
  本届竞赛采取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以各企业集团(总公司)和职业技术院校为竞赛单位,组成预赛组委会。结合开展本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岗位练兵等活动;在竞赛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中级工或高级工水平的竞赛。预赛采取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决赛:采取三个竞赛科目:即操作技能考核、技术答辩以及理论知识考试。其中操作技能考核,选手只参加外单位车的考核;理论知识考试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采取计算机考试的形式进行。决赛的所有竞赛科目由竞赛技术委员会、竞赛办公室负责,在指定的统一场地进行。
 
  四、参赛车型、人员及报名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本届竞赛的车型类别暂确定为:轿车、微型客车(9人座以下)、运动型多用途车 <http://knology.chinaccm.com/phrase-2006012015442800190.html>(SUV)、多功能车(MPV <http://knology.chinaccm.com/phrase-2006012015463400190.html>)四个类别(距决赛报名时间半年以上上市销售的车型)。每个组别报名参赛车辆在6辆及以上才可独立成组,否则合并到其他组别参加竞赛。最终分组视参赛车型报名情况确定。
 
  本届竞赛为乘用车汽车装调工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手为全国乘用车制造企业中汽车装配生产线和汽车调试技术岗位的人员,以及全国职业技术院校汽车专业的教师和学生。
 
  预赛:由总公司、企业集团和院校为单位进行组织。各参赛总公司、企业集团、职业院校向竞赛办公室报名,确定参赛车型。
 
  决赛:在预赛基础上,各企业集团(公司)、院校以在预赛中获得参赛各车型前五名的选手,向竞赛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第三届乘用车汽车装调工竞赛决赛阶段各考核项目的竞赛。
 
  五、竞赛日程安排
 
  (一)2010年10月底前,为竞赛前期策划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制定竞赛方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交申请备案;召开竞赛赛前组织工作会议,成立竞赛领导机构和竞赛技术委员会,制定竞赛考核大纲;下发竞赛通知启动比赛。
 
  (二)2010年11月~2011年1月底为预赛阶段。主要工作为:参赛车型的报名工作;各参赛单位完成预赛方案的制订;预赛试卷的编制、上报工作;组织实施预赛阶段的竞赛。在此期间竞赛办公室、竞赛技术委员会将召开竞赛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并组织国家级竞赛裁判员取证培训。
 
  预赛于2011年1月底前结束。
 
  (三)2011年春节后-4月底进入决赛阶段。主要工作为:各参赛单位向竞赛办公室报名,组织选手进行赛前培训;各参赛单位提交各自决赛操作技能竞赛考题,并按要求提供理论知识及技术答辩试题,作为竞赛命题组编制决赛试卷的备选试题;竞赛命题组完成决赛操作技能和技术答辩、理论知识试卷的最后编制工作;2011年4月中、下旬竞赛决赛正式开始,历时四天。决赛地点待定。
 
  六、颁证与表彰
 
  1、对在预赛中通过汽车(拖拉机)装配工国家职业标准相应等级考核合格的选手,颁发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2、对在决赛中竞赛成绩均达到合格分数以上的选手颁发汽车装调工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对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对已有技师资格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
 
  4、对决赛竞赛成绩均合格且获得各组别名次前30%的选手,可晋升一级职业资格(最高至技师),并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5、对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报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技术能手”称号,颁发奖章、证书和奖牌。
 
  6、本届竞赛决赛阶段设立单项奖,操作技能成绩排名前10名的选手授予“操作技术能手”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章。
 
  7、本届竞赛决赛设优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决赛规模确定各奖项名额,按获奖等级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奖章等。
 
  8、本次竞赛设团体优胜奖、团体优秀奖若干名,并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本届竞赛另设最佳组织奖、最佳竞赛文明奖若干名,突出贡献奖一名。
 
  9、职业资格证书按选手在预、决赛中取得的最高职业资格等级颁发,但新的证书等级和原等级跨度不允许超过两级。
 
  10、职业技术院校教师和学生根据报名情况单独设立奖项。
 
  七、实施要求
 
  为了保证竞赛按预期目标顺利、有序地进行,调动和发挥更多的企业及职工参与竞赛的积极性,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参赛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要通过竞赛鼓励和引导广大职工钻研技术,加强学习技术、提高技能重要性的认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突出宣传“营造重视技能,尊重技能人才”的理念。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抓紧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机构,按时间要求启动竞赛,按规则认真组织竞赛,同时要随着竞赛的进行,及时发现、表扬学业务、钻技能的先进典型和事例,为竞赛组委会举办竞赛颁奖表彰大会提供更多、更好、更全面的素材。
 
  (二)各级竞赛组委会要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进行竞赛,加强技术评判工作,使竞赛做到科学、严谨、公正、准确。在整个竞赛活动过程中,勇于探索总结成功经验,同时对竞赛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与竞赛办公室进行联系。
 
  八、联系方式
 
  竞赛办公室地址:北京市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联系人:闫  欣、何 铮、孙 颐、史仲光
 
  电  话:010-83069043、010-83069039、010-83069037
 
  传  真:010-83069036
 
  E-mail:jxjd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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